关于征集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加快培育一流创新主体,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供给能力,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各类创新主体自主实施的具有引领作用突出、资金投入量大、协同效应明显、支撑作用显著的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平台,省科技厅将择优纳入省级科技计划体系进行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省内创新龙头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创新引领型企业、头部企业和领军企业。

  (二)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重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研事业单位。

  二、征集重点及条件

  (一)征集方向。围绕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由企业自主实施的,或由科研事业单位承接企业委托实施的,能够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重大创新项目;企业及科研事业单位自主建设的各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

  (二)经费投入。企业自主实施的项目,原则上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研发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科研事业单位承接企业委托的横向课题,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创新平台投入不低于1亿元。

  (三)实施期限。2020年、2021年启动实施(建设),且计划完成(建成)时间在2022年6月30日以后,项目实施(平台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四)其他要求。已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和创新平台,不再重复支持。购买大型仪器、设备、装备、软件等不在支持范围。各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征集要求

  请有关创新项目(创新平台)负责人认真填写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信息表和自主实施重大创新平台信息表,经单位审核并填写汇总表后,将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表格压缩打包,于12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0371—86561692

  电子邮箱:kjttcc2011@126.com

  附件:1. 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信息表

     2. 自主实施重大创新平台信息表

     3. 汇总表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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